| 南通镇防洪排涝综合治理项目 |
| (略) 闽侯县南通镇 | | 50000 |
| 南通镇人民政府 | | 张孔德 |
| 11050 | | 18.80 |
| 2026-04-01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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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河道整治1.4公里,截洪沟清淤疏浚0.6公里,新建排水通道1.5公里、截洪沟1.2公里。 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3月到2026年3月。 预期收益: 1、经济效益:本项目预计债券发行期限为20年。可实现的运营收入主要为疏浚沙石收益、灌溉水收益、停车场收益、水系沿线资产租赁收益、河道沿岸广告服务收益,预计债券存续期内可实现项目净收入为2.27亿元。 2、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建设在提高南通防洪能力的同时加快区域排涝配套,有助于保护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创造南通良好的投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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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对工程建设中各施工区产生的污废水应设置必要的的沉淀池和排污管道,废水经处理达到一级标准排放,沉渣污泥运至弃渣场处置: 对施工期的弃渣场及施工场地等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减少水土流失对河道水质的影响:同时施工期应注意对排污管和取水管道的保护,避免管道受到破坏,造成污染水四溢,污染水质。 |
| 环保措施: 清障固废、沿河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进行分类,土方和淤泥应堆放在弃渣场,生活垃圾必须卫生填理,有害固废必须安全处置对施工产生的土石、建筑垃圾等弃渣必须运至弃渣场,严禁随意往河中倾倒,堵塞河道.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应尽量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车辆在经过学校、居民点时要尽量降低车速,禁鸣喇叭,以减少影响: 对高噪声设备应尽量布置远离学校、居民住宅区: 进行高噪声机械施工,夜间施工 (22: 00 至次日 6: 00) 应按程序报当地环保局审批,并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要求。对接触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听力免受损伤的保护工作。 |
| 有环保措施: 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措施,工程竣工后,对临时施工场地,道路、临时堆场、弃渣场等裸露地表进行平整、覆土,采用当地树种、草种等进行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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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