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 (略) (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年) | 最高折扣限价 | 中标人数量(名) |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第三次) | 包2 | 米、面、油、干副调料类 | 30 | 0.85 | 1 |
注:以上采购预算金额为对应包一年的估算金额,不作为评审依据和结算依据,评标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折扣为准;
(二)服务地点: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
(三)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为1年。合同到期后,供货商可提交书面续签申请,学校方经供货商满意度调查合格,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能超过3年。
(四)服务内容: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提供食堂食材供应,校内共设食堂1个,投标人全面负责在校师生的日常饮食食材的供应。
(五)资金来源:代收代支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产品的经销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新办备案信息采集表》,以及生产企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经销合同。(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新办备案信息采集表》,以及生产企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经销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在“ (略) 公共 (略) (http://**)”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厅(地址: (略) 渝北 (略) 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 “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
地址: (略) 江 (略) 54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重庆 (略)
地址: (略) 江 (略) 27号26-1至26-25
联系方式:023-*转628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3-*转628
24.9. (略) 江北区观音桥实验初级中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原材料)供应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