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社复〔2024〕12号
关于同意碧桂园生活 (略) 滁州分公司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批复
碧桂园生活 (略) 滁州分公司:
你单位实行非标准工时制申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原安徽省劳动厅《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劳护字〔1995〕225号)规定,同意你单位申请的部门经理等岗位16人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事行政、物业管理员、客户助理、主管、专员、助理、领班、环境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岗位118人实行综合工时制。
二、你单位应当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恰当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并留好调休材料备查。
三、你单位应将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范围及时向涉及员工公示。
四、本次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止,下次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逾期申报将不予审批。
(略) 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