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82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仓头镇办公楼更换门窗及零星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07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新安政采磋商新(2024)0055号-1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仓头镇办公楼更换门窗及零星工程项目河南 (略) (略) 虞城县大杨集镇富民街60号*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仓头镇办公楼更换门窗及零星工程项目本采购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60日历天吕胜林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刘二栓、刘舟林、王佳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收费金额:*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及时领取纸质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邮寄、传真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 |
地址:新安县仓头镇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祥河 (略)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 (略) (略) (略) 永邦大厦3-2106室 |
联系人:韦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韦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