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移动办公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3日 10: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9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1月15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9楼 | ||
预算金额 | ¥19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吕庆国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红旗渠大道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广军*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大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吕庆国* |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移动办公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2023-DLJC-C0118-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移动办公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移动办公服务,内容涵盖移动税务办公应用对接服务、终端数据加解密服务、数据流量服务、智能移动终端使用服务、售后及技术支持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验收合格规范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等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 (略) 或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文件, (略) 、其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企业的资格、资质、业绩案例、人员证书等相关资料);(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2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基础电信运营商授权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9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9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等。
2、监督单位:中共国家税 (略) 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监督电话:0372-*
3、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红旗渠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李广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大 (略)
地 址: (略) 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9楼
联系方式:吕庆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庆国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