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施工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五原县住房和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 (略)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五原县自来水公 (略) 渗漏治理工程项目 五(略)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施工二标段 五(略)-01-02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五原县开标室1号 |
公示期 |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3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 (略) |
投标报价(元) | (略).0000 |
工期(交货期) | 273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武桃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编号:蒙 (略) |
企业业绩 | 1.海子乡 2021 年粪污一体化集中排污及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黄花萍村、小沙街村) 2.乌拉特后旗巴音 (略) 以西 2023 年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目施工二标段 3.乌拉特后旗 (略) 第 (略) 理厂工程施工三标段 4.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光明村、刘家堡村、兴隆地村、护桥村设施农业配套建设项目 5. (略) (略) (略) 面改造项目第三标段 6. (略) 五原 (略) 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五标段 7.五原县丰华一二社、 套 (略) 及 2021 年监测户自来水安装工程施工一标段 8.东明镇嘎查甸子村 2023 年 (略) 硬化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施工员:张佳成 证书编号:(略)0014资料员:叶红 证书编号:(略)0019 质量员:赵元 证书编号:(略)0030材料员:赵维世证书编号:(略)0004安全员:高月 证书编号:蒙建安C1(2022) (略)预算员:陈超 证书编号:(略)0344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 (略) |
投标报价(元) | (略).0000 |
工期(交货期) | 273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田佳芳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编号:NMG(略) |
企业业绩 | 1.2021 年科右中旗杜尔 (略) 供水保障工程2.锄禾园二期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3. (略) 五原 (略) 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第四标段 4.内蒙古 (略) 厂区硬化及供热管道改造工程5.五原县千 (略) 厂区供热管道改造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施工员:王守正 证书编号:(略)0183 资料员:李春梅 证书编号:(略)4026质检员:王勇 证书编号:(略)0183材料员:耿璐 证书编号:(略)0206 安全员:樊爱军 证书编号:蒙建安C2(2020)(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瑞鼎 (略) |
投标报价(元) | (略).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273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晓庆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编号:蒙 (略) |
企业业绩 | 1. (略) (略) 兴安分公司 2022 (略) 、 收费所、 (略) 采暖改造工程土建一标段工程施工2.五原县和胜水厂水质改造工程施工标段 3. (略) (略) 攸攸板镇攸 (略) 明珠 (略) 绿化硬化工程4. (略) (略) 攸攸板镇攸 (略) 明珠 (略) 绿化硬化工程 5.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浑河段复 (略) 面及店湾行政村人畜饮水工程(第二标段:人畜饮水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施工员: 国冬冬 证书编号:(略)0602 资料员:赵新月 证书编号:(略)0229质检员:刘瑞星 证书编号: (略)0613材料员:梁鑫齐 证书编号:(略)0344安全员:虞惠文 证书编号: 蒙建安C2(2014)(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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