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浦县农业农村局合浦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合浦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农发﹝2024﹞134号)有关要求,我县获得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元,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社会化服务组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主体工作内容
(一)服务主体工作内容。按服务合同开展针对水稻、大豆、玉米、红薯、马铃薯、花生、油菜、甘蔗等粮油糖作物关键薄弱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收集作业材料。当季服务完成后,服务主体如实填写《合浦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表》(附件3),并附服务合同、服务对象承诺书、作业图片、支付证明,安装有作业终端监测设备的,提供作业轨迹或监测数据,同时收集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的“一卡通”存折(银行卡)复印件,及时提交乡镇。服务主体须对服务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四)补助标准。服务对象要坚持以小农户为主,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补助面积不低于60%,即不少于2.*亩。在确保绩效任务面积完成的前提下,财政 (略) 场服务价格的比例应不超过40%,单季作物生产各环节累加的亩均补助总额不得超过100元。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等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当年享受项目补助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元;规模经营主体当年享受补助的累计资金总额不得超过114.*元。服务小农户的补助标准高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补助标准详见《合浦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附件1)。
二、遴选对象范围
本项目所称服务主体是指围绕粮油糖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能够为小农户等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组织。
三、遴选条件
1.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设备、设施、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5.对开展服务农机具安装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优先承接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合浦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于2024年9月2日前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一式3份交当地乡镇原农业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后交由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服务主体和承担任务量。
申报材料包括:合浦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现场核查。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业务人员对申报的服务主体进行现场考察核查确认。
(三)公示。在合浦县人民 (略) 站公示承接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名单和举报电话(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必须纳入中 (略) 管理。
五、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请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志谦,*;何小梅,*。
附件:1.合浦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
2.合浦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3.合浦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表
合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