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报送的《翔远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并通过局务会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双台子区统一镇统一村,租用空闲工业用地,占地面积6016.25m2,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一条180型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生产30万m3商品混凝土。
????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 (略) 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密闭、喷淋、洒水、围挡等防尘抑尘措施。厂区边界设置不低于车辆行驶高度的围挡;设车辆进出场冲洗区,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同时对车辆料斗进行洒水抑尘;原料全部在封闭原料库内储存、装卸,装卸和配料区域设洒水抑尘措施;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筒仓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定期对除尘器进行清理维护,确保除尘效率;转运皮带设置于密闭输送间内,搅拌机搅拌过程和成品装车过程设置在密闭的搅拌楼内。项目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雨水、搅拌机清洗水、运输车辆清洗水、地面冲洗水等生产废水均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产品搅拌加水,生产废水不外排。
????4、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首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西、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空压机、汽车泵等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年产生量约0.4t/a、废油桶年产生量约0.1t/a,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砂料、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粉尘、沉淀池沉渣均可通过位于沙石堆场的混凝土砂石分离机进行回用处理,分离出石子和砂子,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6、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沉淀池、生活污水化粪池、洗车站须做好防渗处理,厂内地面等均使用混凝土实施硬化处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企业采取自主验收,并在环保部门网站备案。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