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卡子县苏格绵羊冻精科研及加工销售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浪卡子县苏格绵羊冻精科研及加工销售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浪卡子县苏格绵羊冻精科研及加工销售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浪卡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浪发改农经[2022]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浪卡子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浪卡子县苏格绵羊冻精科研及加工销售基地建设项目 2、工程建设规模:成年羊舍2751.92㎡,公种羊舍385.08㎡,羔羊舍568.98㎡,隔离羊舍193.88㎡,饲草料库286.71㎡,人工配种室98.21㎡,综合用房124.27㎡,消毒室24㎡,门卫室41.4㎡,兽医室138.51㎡,粪污处理间267.45㎡,无害化处理间149.24㎡,水泵房518.40㎡,旱厕22.68㎡,冻精库225.99㎡,冷链库468.01㎡,代售区689.13㎡,屠宰车间969.57㎡,羊毛加工车间693.09㎡,羊肉加工车间693.09㎡等附属设施。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5、建设地点: (略) 浪卡子县 6、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9时30分至2022年1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报名。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9时30分至2022年11月7日9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9日10时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发布。 八 其它 8.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 8.5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中标单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签字盖章(时限: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否则招标人有权利视为放弃中标。 8.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略) 管[2021]15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9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 (略) 发起解密后2小时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2小时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评标结果负责。 8.10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并进行实名制现场管理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浪卡子县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浪卡子县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 (略) 地 址:西藏 (略) 乃东区 (略) 建 (略) 办公楼四层、五层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93-* 202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