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2023NCZ(GY)* | 项目名称: | 原州区开城镇2023年度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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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原州区开城镇2023年度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四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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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副本(扫 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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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进口 | 备注 |
1 | 其他泵 | 户 | 193 | 10000.00 | 标的1-其他泵:一、空气源热泵(水暖): 1.额定电压220v; ★能效等级:≥2级能效 ★名义制热工况:环境-12℃/-13.5℃ ,出水温度 41℃,制热量: ≥6KW ,制热功率≤2.7KW; ★低温制热工况:环境-20℃ , 出水温度 41℃, 制热量: ≥5.0KW ,制热功率≤3KW;机组-30℃正常启动,制冷剂:环保冷媒; ★名义制热工况:环境-12℃/-13.5℃, 出水温度 41℃,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2.8; 噪声: ≤60dB(A);预留 RS485接口,支持冬季清洁取暖智能化监管平台提供的标准通讯协议进行对接。 2.空气源热泵专用防冻液:*二醇-25℃:(注:此项需保证每户的防冻液足够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及使用)。 3.缓冲水箱: ≥60L搪瓷水箱。 4.循环泵:流量≥2.5?/h,扬程≥10m。 5.管件:不小于Φ32PPR管、PPR球阀、PPR过滤器、管道保温(注:此项需保证每户的管件足够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及使用)。 6.电缆:主机电源至电控柜。 7. ★防水等级:≥IPX4 ,防触电保护等级:≥1 类。 8.设备基础及支架:4#镀锌角钢(针对施工现场地面不平整处,投标人需对地面找平,确保设备安装稳定)。 9.含安装辅材:膨胀压力罐等所需的所有辅材,与室内供暖管道对接。 10.钢制耐腐蚀型散热器(2组) 10.1散热器柱数:30柱/组; 10.2宽度≥80mm/柱、厚度≥50mm/柱、壁厚≥1.4mm; 10.3含手动跑风阀。 包含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空气源热泵(热分机) 热分机 (1)额定制热量≥4KW;电功率≤1.25KW; (2)-12℃工况下制热量≥4KW,电功率≤1.81KW,COP≥2.2; (3)-20℃工况下制热量≥4KW;电功率≤2.22KW,COP≥1.8; (4)HSPF≥3.2,能效等级:≥2级能效 (5)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应具备供冷和供暖功能,使用温度:-25≤T≤45℃; (6)电源:220V/50Hz;最大电流≤18.1A; (7)循环风量:≥650㎡/h; (8)制冷剂:环保冷媒; (9)其防触电保护类型≥I类、防水等级≥IPX4; 注:内部不得含有电直接加热的辅热装置;补气增焓:自带温度控制;冷媒管长度不低于2米;钢托架,挂墙安装。 2.电取暖器2套 (1)电源:220V/50Hz,表面温度:≤85℃; (2)额定制热量:≤2KW,发热功率≥180W/㎡; (3)热效率:≥99%。; (4)安装方式:落地式(底部配有底座或滑轮,可移动)/壁挂式 ; (5)自带温控和漏电保护功能。 3.电热(水暖)毯2套(自带温控和漏电保护功能) (1)电源:220V/50Hz; (2)额定制热量≤0.3KW; (3)发热效率:≥81%; (4)噪音:≤40dB ; (5)自带温控和漏电保护功能 。 | 否 | 1.投标人在报价时,只对空气能(水暖)进行报价。2.对于采用空气源热风机的用户不得超过总户数的10%,且空气源热风机安装适于长期在外务工、房屋面积小于60平方米,不长期居住的。 2.小马庄至下下青石共计770户,各中标单位不指定村、不指定农户,中标后依据备注提供村户数,依据农户自行选择安装。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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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2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6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 分,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 0.5 分,减完为止。 |
3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 | 10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0 分,以此为基础, 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 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0.5 分,最低减至 5 分为止。 |
4 | 类似业绩 | 5 | 投标供应商2020年1月至今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得1分,满分5分。 “业绩”系指同类货物,属政府投资项目,由财政部门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 注:以上材料需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5 | 配送及安装方案 | 20 | 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配送及安装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置、 配送步骤、 配送周期、时间进度等。 1.配送及安装详细、具体, 可行度高,完全满足用户要求得 20 分; 2.配送及安装较详细、较具体,可行度较高,基本满足用户要求得 18分; 3.配送及安装不详细、不具体,可行度不高,不能满足用户要求得5分。 4.无配送及安装得0分。 |
6 | 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 | 20 | 1.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包括商品质量安全保证),合理性好、针对性强得20分。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包括商品质量安全保证),较完善、合理性较好、针对性较强得18分。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包括商品质量安全保证),不够完善、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得 5 分。 4.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包括商品质量安全保证不够完善、合理性差、针对性差得 2 分。 5.无质量保障 措施及质保承诺得 0 分。 |
7 | 售后服务方案 | 9 | 1.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的得 9 分; 2.售后服务承诺较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较详细具体、问题解决方案较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较及时的得6 分; 3.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售后服务响应一般的得 2 分; 4.无售后服务方案的得 0 分。 |
合计: | 100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