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 办 证 指 南 联系电话:0701-* 0701-* (2020版)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略) 建筑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二、申报条件:符合法定条件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证 四、承诺时限:资料齐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逾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六、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七、办公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八、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九、便民措施:为方便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手续,住建局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以实际行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联系电话:* *。 |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提供材料 1、《 (略)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申请表》(包括建筑工程项目明细表) 2、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法律规定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工程项目需要提供) 6、中标通知书(依法不招标工程提供《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 7、施工合同(需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8、工程监理合同(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需要提供) 9、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踏勘意见(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10、施工组织设计(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 11、监理规划或者监理实施细则(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需要提供) 1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签署的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略) 厅格式版本) 1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略) 厅格式版本) 1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承诺书(已经交纳的项目不需要提供) 15、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盖建设单位公章) 16、人防审批证明材料 |
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档,提供复印件需核对原件无误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原件必须存入城建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