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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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吨环保钻井助剂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略) 现有厂房 |
建设单位: | 山东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3日 至 2024年7月9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 (略) 以东、 (略) 以南, (略) (略) 现有厂房,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购置搅拌罐、冷凝器、离心泵、蒸汽发生器、干燥机等设备,以矿物白油、高浓度缓蚀剂、盐酸、过硫酸铵、植物纤维等为主要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放料等工艺(生产过程均为物理过程,无化学反应),年产防塌堵漏类钻井助剂1000吨、液体润滑剂1000吨、缓蚀剂3000吨、压裂用前置酸1000吨、破胶剂1000吨;以氯化胆碱、氯化钾、氯化铵等为主要原料,经配料、混合搅拌、干燥、包装等工艺,年产稳定剂3000吨。该项目。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共设置3根排气筒。蒸汽发生器以天然气为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搅拌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林格曼黑度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及去除效率。项目应切实加强VOCs治理,厂界VOCs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合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反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一同排入 (略) 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 DB37/3416.5-2018)表2二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对生产区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洒落颗粒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弃包装袋及包装桶收集后集中外售;废布袋、过硫酸铵废弃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