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反映2025年1月8日审查的项目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地址:
联系电话:0538-*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宁阳县行政 (略) 三楼( (略) 699号)
邮 编:*
公开内容:
序号 |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类型 | 公示时间 | 备注 |
1 | 石墨新材料项目 | 山东宏 (略) | (略) 宁阳县鹤山镇山 (略) 南侧 | 山东环泰 (略) | 报告表 | 1.8-1.10 | 1、宏能石墨新材料项目报告表- -公示版.pdf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