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将对张九思房屋所有权面积进行认定,现予公告。该户 (略) 下属单位望江县 (略) 职工,于1993年12月参加房改福利分房,房产位于华阳镇新桥东村( (略) )单位宿舍住宅房一套,产权证是1993年房改优惠证,土地证号为望国用(1993优)字第(略)号,用地面积165.08平方米,房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字第1949号,证载建筑面积为79.00平方米,现申请人将1993年颁发的优惠证进行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经房 (略) GPS现场测绘后,该户宗地面积为210.83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为104.97平方米,因原申报导致面积不一致,经我中心权调人员现场调查核实,产权人未对该房屋进行改(扩)建,与现状一致,并经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证明。我中心将对该产权人的实测面积予以确权登记公告,若对公告的房屋所有权面积认定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3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望江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