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中工 (略)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 (略) 委托,就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三年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三年期)
2.2服务期限:三年(2023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9日,顺延年)
2.3招标内容:职工食堂外包服务及餐饮供应
2.4项目控制价:10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
3.2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4能开具合规发票并符合“五统一”要求,即:报审资质中的单位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发票或票据出具单位名称、付款账户名称相统一。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行贿、失信行为的主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经查询“天眼查”系统,参与采购的各供应商之间无企业、法人关联性关系;
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供应商、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项目负责人均无近3年行贿行为记录;
经查询“信用中国”,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信息、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时及开标前查询所有投标人的情况并截图,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7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 (略) 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3.8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 (略) 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9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10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30分,下午16时至19时30 (略) 万和欢乐海岸3号楼16楼报名,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下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下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递交一式*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 (略) 万和欢乐海岸3号楼16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 (略)
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 (略) 萨依巴格辖区交通西路金叶家园4栋7-2
联系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 (略) 物业管理科(采购办)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工 (略)
地址: (略) 万和欢乐海岸3号楼16楼
联系人:新疆中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