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智能低碳印刷基地项目(一期)联合厂房项目工程由 (略) 承建,现对该防水保温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招标人名称: (略) 天津分公司 |
2 2.1 2.2 2.3 2.4 2.5 2.6 2.7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山东新华智能低碳印刷基地项目(一期)联合厂房项目工程-防水保温工程。 建设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晶华大道2306号。 工程内容:山东新华智能低碳印刷基地项目(一期)联合厂房项目工程-防水保温工程,包括地下室、楼面、墙面、屋面,防水保温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 工期要求:初定工期:153天,应满足承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 材料供应:所有材料投标人自采 机械供应:机械均由投标人自备。 安全、文明施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要求投入,并提供相关实际投入使用的凭证资料(以供业主及政府有关部门稽查),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足额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或无法提交相关凭证而导致承包人遭受相关的处罚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分包人应具体负责其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文明施工,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文明施工应满足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及承包人提出的统一着装要求。同时,分包人应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施工所用的材料、机具堆放整齐;在进行工序交接前,分包人应确保施工区域整洁。分包方应承担合同约定范围内文明施工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分包方不能按承包人要求完成文明施工事项时,承包人可采取相应措施,安排其它分包人完成,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从分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文明施工界面划分及管理办法执行中国一冶《天津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3 | 招标范围:山东新华智能低碳印刷基地项目(一期)联合厂房项目工程-防水保温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综合单价表。 本次工程招标分为以上1个标段招标。 |
4 | 承包方式:专业分包,并对招标范围内各项内容实行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消防、现场文明施工等责任总负责。(重伤率为0%,死亡率为0%)。 |
5 | 工程款支付:预付款:20% 按合同约定时点,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承包人审核确认后,按已完工程量的80% ,扣除按本合同约定应由分包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情况下分包人不能因工程进度款未支付而停止施工或拖延工期。 承包人向分包人拨付当月应付工程款时,先行拨付当月农民工工资,待农民工工资支付后,再拨付剩余的工程款。当月无应付工程款或应付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分包人应汇入资金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分包人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当月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分包人需每月向承包人提交工程农民工工资审核单、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确认表,经承包人审核确认后,办理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支付资金手续。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其它约定:以下付款均是在承包人从发包人处收回相应工程进度款的前提下进行。 A.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书面付款报告、合法票据,承包人审核无误后,预付合同金额的 20% B.完成±0.00 以下主体结构工程,支付至审核已完工程价款的 80%;预付款扣回40%; C.主体结构封顶,支付至审核已完工程价款的 80%;预付款扣回30%; D.维护结构完成,支付至审核已完工程价款的 80%;预付款扣回30%; E.联合厂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核已完工程价款的 85%; F.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提交结算报告、结算完成审定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 G.质保金:结算金额的 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无任何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 |
6 6.1 6.2 6.3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无不良信誉记录且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信誉要求:良好的企业信誉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7 7.1 7.2 7.3 7.4 7.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日有效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截止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对应时间。 报名地点:分包商登录(http://**),填报企业相关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通知我公司进行资审后,获取账户密码后进行报名。 评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 |
8 | 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工联系电话:022-* |
9 9.1 |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保证金: (略) 计划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1 万元及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账户名称: (略) ,账号:*02130,开户行:中国建 (略) 津东支行,联系人:夏会计,联系电话:022-* 。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