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邮政管理局邮政快递业监管服务平合建设项目监理。
2.项目单位: (略) 邮政管理局。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
5.建设监理内容及规模: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协议客户在线管控、实名收寄规范化管控、行业从业人员管控、生产安全预警等核心服务与功能建设等。
6.主要设计标准:项目按照《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印发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快递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略) 邮政管理局邮政快递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泉数函政务〔2021〕101号)等执行。
7.项目监理费用:根据《 (略) 邮政管理局邮政快递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泉数函政务〔2021〕101号)规定,信息工程监理费控制在7.14万以内。
8.监理期限:18个月(同步项目建设期限)
二、监理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级或以上资质,独立法人经营主体。
2.人员要求:
为保证本次项目建设质量,本项目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供应商需派出如下人员:①总监理工程师1名,需同时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数据库工程师证书和服务管理师证书;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需同时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二级建造师机电安装证书;③现场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其中①②③要求人员均不得重复)上述承诺的现场监理人员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达建设方指定现场。谈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前述有效证书复印件证明,或提供具备前述资质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并于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供上述承诺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及其为其相关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以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开具的员工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为准,需含电子印章)或劳动合同复印件证明。提供无效或虚假材料者,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三、有关说明
1.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总报价应包括监理人员,验收材料资料、检测设备及软件、保险、税费、管理、配合、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且所有内容必须报全,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2.将报价单密封并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开标时间。
3.外地供应商可以通过邮政快递方式报价。
4.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5.质量及验收:按照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制作、验收。
6.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人的书面答复为准。
四、采购议程安排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祥远路玉源大 (略) 邮政管理局。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下午15:00
3.评审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下午 15:00
4.评审地点: (略) 祥远路玉源大 (略) 邮政管理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 (略) 祥远路玉源大 (略) 邮政管理局。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0595-*
电子邮件:*@*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