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水许可〔2024〕64号
(略) (略) (略)
关于天星寺镇花房村茅坪饮水工程取水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略) (略) 天星寺镇花房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天星寺镇花房村茅坪饮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项目编码:*TZXM001)和《天星寺镇花房村茅坪饮水工程水资源论证表》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58号)和《 (略) 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发现违规取水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对天星寺镇花房村茅坪饮水工程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星寺镇花房村饮水工程为已建项目,位 (略) 天星寺镇花房村,供水范围为花房村全村,项目以石桥沟水库为取水水源。
二、取水水源及取水量
根据《天星寺镇花房村茅坪饮水工程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及其专家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本工程取水水源为石桥沟水库。
本工程解决花房村生活用水问题。年取水量为9.*m3。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据《论证表》,取水水源多年平均产水量63.*m3,取水水源可供水量27.*m3,取水水源可满足本工程取水水量要求。
石桥沟水库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满足取水水质要求。
四、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及节水指标的分析评价。
五、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二)你单位应为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本工程应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取水计量信息等接入国家水 (略) 。
(三)鉴于本工程为已成工程,你单位应在本许可印发之日起30 (略) 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略) 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四)在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下,你单位 (略) 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五)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 (略) 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六)若本工程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附件: (略) 天星寺镇花房村茅坪饮水工程水资源论证表专家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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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水资源论证表专家审查意见
2024年10月31日, (略) (略) 组织召开了《天星寺镇花房村饮水工程水资源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审查会。经审议,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天星寺镇花房村饮水工程位 (略) 天星寺镇花房村,取水口经度E 106.*°,纬度N29.*°,取水为生活用水,取水水源为石桥沟水库,年取用水量为9.*m3。
二、节水评价
《论证表》提出的生活取水用水指标 85L/人·d,满足《关于印发( (略) 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的通知》(渝水〔2021〕56号)要求,符合节水指标要求,建设项目提出的用水计量方式基本可行。
三、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建设项目取、用水方案基本合理可行,取水量核定为9.*m3/a,项目取水后未超 (略) 用水总量指标。
四、取水水源可靠性论证
据《论证表》,取水水源多年平均产水量63.*m3,取水水源可供水量27.*m3,满足项目需水要求。项目取水水源从水量、水质方面可行性和可靠性的结论基本可信、合理。取水口设置基本合理。
五、取、退水影响分析
项目无退水。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