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至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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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勐宋乡蚌龙村坝檬光伏电站 | 勐宋乡蚌龙村 | 华能澜沧江(勐海) (略) | 云南科环 (略) | 勐宋乡蚌龙村坝檬光伏电 (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宋乡蚌龙村,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布置于场区中部,主变规模为1×50MV,光伏场区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项目装机容量为50MW,采用570Wp光伏组件,总数量*块,每28块光伏组件构成一个光伏组串,共布置3744个组串,配置156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本项目共设计18个光伏子方阵,分别布置32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11台,26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2台,20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5台。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主要为施工工具和搅拌机的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及石油类,施工营地设置1座沉淀池(5m3),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工序,不外排。 (2)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5m3),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粉状物料进行遮盖防雨。 (4)节约用水,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间停止地基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 (5)施工过程中保持项目区内山箐沟的通畅,不得占用、拦挡河道。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下游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3、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安排专门人员对施工场地和进出场地道路定时洒水以减少扬尘量,一般旱季每天不少于2次; (2)进出口通道及施工场地内道路应硬化处理,满足载重车辆的通行要求。及时保洁、养护,做到无坑洞、无积水等。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限制车速,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 (3)作业面应工完料净,剩余材料、裸露土方应及时清运或有效覆盖,尽量将施工材料堆放在远离周边居民点的位置。施工现场内裸置土石方应覆盖并压实、洒水; (4)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天长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 (5)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石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6)在临近中寨散户1#、中寨散户2#施工时,应加强洒水抑尘,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要求对扬尘治理实行专业化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7)对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应采取如下措施: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要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8)混凝土拌和站采用站拌方式,同时釆用成套封闭式设备进行生产,并配备袋式除尘装置,99.7%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工序,0.3%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同时保证拌和站处于良好的密闭状态、以避免进料及拌和过程中的扬尘。 4、施工期声环境控制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避免人为造成诸如高空抛丢重物砸下造成的突发性噪声影响周围环境的情况发生; (2)合理安排和调整好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06:00期间施工; (3)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操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减少设备噪声的产生; (4)临近中寨散户1#一侧设置临时移动声屏障; (5)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应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位置; (6)施工单位要文明施工,减轻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现场标明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沟通解决; (7)项目施工材料运输量较大,集中运输时,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8)材料运输道路沿线经过居民点时减少鸣笛,加强与村民沟通,积极听取村民的合理意见,尽量减少运输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9)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人流、车流高峰期运出; (10)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5、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 (1)土石方: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项目不设表土堆场,于就近范围的空闲区域、道路沿线堆放,开挖的表土堆存时设置临时围挡和覆盖。 (2)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并进行分类,其中可回收资源可销售给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应由建设单位运送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 (3)生活垃圾:在施工营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垃圾实行“日产日清”,自行转运至送至周边村寨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6、临时工程退役保护措施 (1)施工结束后,临时工程除永临结合的施工便道外,其余全部拆除,包括沉淀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他设施和硬化地面等应全部清除,对于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并进行分类,其中可回收资源可销售给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应由建设单位运送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理; (2)临时工程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视周边土壤类型及土层厚度而定,一般为30 cm,将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并进行临时防护,施工结束后,用于后期农光互补种植用土; (3)施工结束后,永临结合的施工便道,可作为光伏厂区道路继续使用,为临时新建占地的,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4)施工临时道路生态恢复应清除道路表层的碎石压盖,并平整路面坑凹、边坡坡面; (5)施工生产生活区场地清除后应依地势进行土地平整; (6)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要求使用项目的临时用地,做好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水环境防治措施 (1)升压站内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1个,2m3)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食堂配置泔水桶2只,泔水每日由周边农户清运用于饲养牲畜,不外排。 (2)应定期对化粪池、隔油池进行清掏;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以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 (3)禁止向地表水体排放任何废水,定期巡逻检查,加强监管及宣传教育。 2、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措施 (1)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和排放。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1.5m排气装置排放。 (2)保持项目区内环境卫生,减少运营期地面扬尘和飘散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变压器与站界围墙之间尽可能留够足够的距离。 (2)升压站四周设置实体围墙,加强站区绿化种植,利用围墙和树木的隔声作用,减轻噪声影响。 (3)变压器基础垫衬采用减震材料等减少噪声的产生强度。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措施 (1)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自行转运至送至周边村寨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废光伏板及其组件、废滤网暂存于库房预制舱,废光伏板及其组件在场内收集、运输、贮存及外委处置应满足《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39753-2021)中相应的要求,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 (3)废铅酸蓄电池、事故废油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间,9m2),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油不合格需全部更换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在更换后即时转移处置,不在厂区贮存。 (4)库房预制舱环境管理要求:设置1间34.44m2库房预制舱,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有关要求进行设计:a、基础必须进行防渗;b、为加强监督管理,暂存间应按GB15562.2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c、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d、应建立档案制度,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出入库情况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5)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设置1间面积为9m2的危废暂存间,废铅酸蓄电池、和事故废油在危废暂存间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注“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字样。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配设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9月18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5、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本工程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来进行。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9m2)、集油坑(10m3)和事故油池(30m3),一般防渗区主要为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和其他生产区,其余站内地面(除绿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要求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不大于1×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高效的材料。一般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简单防渗区要求地面硬化。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6、运营期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1)升压站内主变压器附近设置1个集油坑(10m3)、1个事故油池(容积为30m3)。主变压器及箱变在维修和事故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流经集油坑内铺设的鹅卵石层(鹅卵石层可起到吸热、散热作用),并经事故排油管自流进入事故油池存放。 在每个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设置一个事故油池,共18个事故油池(其中2个容积不低于2.3m3,11个容积不低于2.4m3,5个容积不低于2.0m3),箱变在检修和事故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经排油管自流进入事故油池存放。 (2)严格做好分区防渗工程,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①产生的事故油暂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具体如下: a.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b.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c.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d.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 e.贮存点应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施。 f.贮存点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 g.贮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不应直接散堆。 h.贮存点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等,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 j.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 ②升压站内集油坑、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不大于1×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高效的材料。 ③其他生产区和污水处理设施按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0.75 m,K≤1×10-7cm/s。 ④升压站占地区域内生活区和库房预制舱进行简单防渗,采取一般地面水泥硬化。 (3)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4)应及时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5)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7、景观影响和光污染防治措施 (1)光伏板尽量依山势布置,减少对地形地貌的破坏,加强区域的绿化,减少视觉景观单一化。 (2)合理设计和安装太阳能光伏阵列,项目根据地形设计,调整合理的角度,将放设角度错开周围的村庄。 8、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1)升压站在设计中应按有关规程采取系列的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如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等,将可以有效的降低电磁环境影响。 (2)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3)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4)升压站主变压器、高电压场所设置警告牌,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5)运营期加强对升压站内的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运行事故发生。 (6)项目建成运行后,开展一次电磁环境监测,确保项目电磁环境达标。 9、服务期结束后对策措施 (1)建设单位对拆除的报废电池板进行收集,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服务器满后,本项目拆除的电气设备(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升压站主变压器)等集中收集后,全部由设备生产商回收。 (3)本项目在服务期满后需要对已建成的各类建(构)筑物进行全部拆除,主要的建(构)筑物有光伏组件基础、升压站、生活区和配电室等建筑和设施,大部分为混凝土等结构的建筑。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应按照环卫部门的要求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 (4)掘除硬化地面基础,对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并将光伏方阵区侵蚀沟和低洼区域填土、平整,恢复后的场地则进行洒水和压实,以固结地表,防止产生扬尘和对土壤的风蚀,栽植当地特有种进行植被恢复,对于少量不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进行平整压实,以减轻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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