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 (略) (略) 分宜县钤山镇松山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北纬27.*°。本项目属于新建性质,主要从事竹制品(毛竹拉丝)生产,生产工艺流程:毛竹→锯料→撞破→拉丝→烘干/晒干→打捆→成品。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毛竹拉丝1500吨。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
1.主体工程:生产区(生产区顶棚的搭建,锯料机、撞机、拉丝机等设备安装调试,生产车间占地约800m2)、烘房(建筑面积约40m2)
2.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
3.储运工程:原料堆场、成品堆场
3.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系统。
4.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化粪池)、废气处理(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一般固废暂存间、降噪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属于新建线性质,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开始投入试生产,分宜县和平 (略) 委托江西鑫环 (略) 于2018年8月编制完成了《分宜县和平 (略) 年产1500吨拉丝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9月25日取得原分宜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分宜县和平 (略) 年产1500吨拉丝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分环函字〔2018〕44号),为未批先建补办环评。因公司(含厂房及设备)经营权转让,于2022年7月将建设单位名称改为分 (略) ,法人代表改为周春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等均未发生改变。于2020年6月29日首次申领了排污许可证,2022年8月16日进行了变更,证书编号:*MA7FB6L2XT001U,有效期至2023年6月28日。
委托于2022年12月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380.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占总投资的5.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分 (略) 年产1500吨拉丝生产线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及相关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与环评对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烘房燃烧废气、锯料及拉丝产生的粉尘,烘房使用生物质做燃料,产生的烘房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毛竹撞破工序因毛竹原料含水量较大,撞破工序产生的粉尘很小,毛竹锯断、拉丝工序中的产生粉尘量也较小,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锯料机、撞机、拉丝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减震降噪、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竹粉、烘房燃料燃烧产生的炉渣及员工的生活垃圾。其中锯料产生的废边角料以及锯料回用于厂内做生物质燃料、拉丝产生的竹粉外售给竹炭厂做原材料;炉渣用作农家肥,定期由附近居民收取;生活垃圾做到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已经预案,配备了一定的消防应急救援设施。
2.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外排;废气排放口基本符合规范化建设,废气排放口、主要噪声排放源、固废暂存间均已设置了环保标识牌。
3、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环评要求,以项目生产区边界点设置了50m的范围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敏感目标与环评阶段一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未新增环境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公司委托江西 (略) 于2022年12月29~30日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烘干有组织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的二级标准;烘干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监测值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三)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进行核算,项目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SO2和NOx排放量均满足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外排废气及噪声均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置,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相关环保措施,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原则上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生产管理,健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台账,做好环评和批复要求的各项环保设施的维护检修,并保障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按照相关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上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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