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财经管理及食堂管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新林区教育局现诚邀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新林区第二中学在财经管理和学生食堂腐败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财经管理方面
1.财务管理方面。重点是: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借会议培训之名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超出收费范围和标准向学生乱收费;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不统一核算不纳入预算管理,坐收坐支、挤占挪用;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2.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重点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基本建设工程或维修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对中标单位违法转包工程项目、串通招投标、借用资质承包项目施工监管缺失;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超过可研批复未按规定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对工程质量跟踪监管不到位、竣工验收把关不严,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造成损失;项目管理人员或项目有关负责人违规收受财物,在技术监管、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为*方提供帮助,或要求*方为本人及亲属等支付额外款项、提供其他帮助;建设工程未立项审批,提前支付前期费用造成损失等问题。
3.国有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方面。重点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资产出租;资产出租、资产处置、对外投资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对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脱离财政监管;未采取有效盘活措施,长期闲置国有资产、资源,造成严重资金损失,未经审批擅自处置设备、图书等各类资产,对学校房产监管不到位,任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占用。
4.后勤管理方面。重点是:公款私存,用个人账户核算后勤资金,致使资金缺乏监管;军训服采购及物业、引入保洁和安保等服务外包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集中采购审批手续;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学校后勤整改项目中学校配套资金未到位,未履行招投标等程序,挤占、挪用、串项等使用资金。
5.科研经费管理方面。重点是:违规挪用科研经费补充办公经费或挪作他用:未收回或统筹使用已结题纵向科研资金,仍违规继续报销使用;项目负责人通过虚开发票、虚列账目、虚假支付劳务费等名义违规套取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 (略) 和课题合作学校套取科研经费等问题。
(二)学生食堂腐败方面
1.食堂招标采购方面。重点是:领导干部插手食堂工程项目,优亲厚友、搞利益输送;对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监管不力,引入不具备资质的社会餐饮企业或投标企业、个人围标串标,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产生潜在法律风险;大宗食品原材料未进行集中定点采购;采购食品及原材料未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等问题。
2.食堂财务管理方面。重点是:学生食堂盈利过多;未提取使用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用食堂收入乱发津补贴;从学生食堂列支招待费、购买酒水和礼品等费用;以伙食费名义虚报核销其他费用;原材料采购“白条”入账;内部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3.食堂日常管理方面。重点是:基本大伙(保障性伙食)比例不达标;饭菜价格偏高;未建立与物价上涨挂钩的价格联动机制;原材料入出库制度不健全、损失浪费;未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未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学生食堂未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开展民主办伙、忽视学生诉求等问题。
二、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2.事实真实、完整,不存在欺瞒或者隐藏信息。
3.征集线索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反映渠道
(一)电话举报:请拨打新林区教育局举报电话反映问题。电话号码为:0457-*;受理时间为: 工作日上午8: 30-11:30,下午14:00-17:30。
(二)来信举报。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园林路103号新林区教育局(邮编: *)
(三)来访举报。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林镇园林路103号新林区教育局党群办。
(四)举报邮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