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江北区长阳路518号工业厂房拆除项目,招 (略) 江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拆除范围:位于江北区长阳路518号厂房范围内地坪面(不含地坪面)以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门卫及围墙进行保留,室外地坪不作破碎。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中标人所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建筑垃圾需清运完毕。严禁场内场外的建筑垃圾及渣土在本项目场内回填。
2.2 拆除规模:拟拆除的建筑物共9幢,建筑面积合计73036.79平方米。
2.3 本项目投标报价由拆除施工费用和残值费用两部分构成。
①拆除施工费用招标控制价:*元
②残值评估值:*元
2.4 工期要求:接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25天内完成全部拆除工程,具体实施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2.5 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即征拆地块现状的地坪高度)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2.6 安全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江北区长阳路518号工业厂房拆除项目现有地坪面以上建筑的拆除,具体详见拆除施工工程量清单;以及在上述拆除范围内所产生的残值利用。
2.8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2.9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略) 江北区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需向 (略) 交纳电子交易服务费用30元。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江北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 (略)
地址: (略) 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系人:*轩宇、刘瑜
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