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新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经由阿地发改批【2024】3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和县农业农村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500.*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乔拉克吐尔村、玉奇喀特镇吐格曼艾日克村、渭干乡苏巴斯提村、依其艾日克镇克孜勒塔木村。 2.工程规模:新建农 (略) 38.139公里,建设污水处理站4座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13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 (略) (阿克苏地区公 (略) )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 |||||||||||||||||||||||||
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略) 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 (略) 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 (略) 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 (略) 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 (略) 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根据2022年3月1日阿克苏地区政 (略) 发布的《关 (略) 政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公告》自2022年3月10日起,地区范围内新发布招标公告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使用国泰新点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系统。本项目使用阿克苏开标大厅,不 (略) 址:http://**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开标大厅。5、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 (略) 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