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何超倍申请继承何其振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4年5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何其振
继承人:何超倍
不动产坐落:鹿寨县鹿寨镇桥头新村二巷22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建筑面积)186.6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鹿寨县鹿 (略) 8号汇一联商务楼三楼(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772—*
公告单位: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7日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何超倍申请继承何其振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内(2024年5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何其振
继承人:何超倍
不动产坐落:鹿寨县鹿寨镇桥头新村二巷22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建筑面积)186.6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鹿寨县鹿 (略) 8号汇一联商务楼三楼(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772—*
公告单位: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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