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光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共性联创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朗镇新马莲村 |
建设单位 | (略) 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清慧综合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光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共性联创项目, (略) 大朗镇新马莲村(北纬22°54"20.63",东经113°56"32.43")。 项目所在厂区的占地面积58381.33m2,总建筑面积*.23m2,项目所在厂区共设有5栋8F的生产厂房、2栋5F的生产厂房、1栋1F的仓库、1栋5F的仓库、1栋15F的宿舍楼、1栋2F的食堂和1栋1F的锅炉房,建设单位拟使用2#厂房、3#厂房、4#厂房、5#厂房、1#仓库、2#仓库和锅炉房建设东莞市光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共性联创项目,项目的占地面积为14828.74m2,总建筑面积为*.31m2。本项目的目标定位为:为大朗镇内企业的阳极氧化、前处理、电泳、研磨、喷漆、印制线路板加工(磨板、蚀刻、抗氧化、印刷、清洗)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废水提供“一条龙”式环境治理服务,全力打造集中生产、集中管理、统一治污、统一运营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以2#栋厂房作为阳极氧化工序厂房,3#栋厂房作为印制线路板、前处理、电泳、研磨、喷漆厂房,4#栋厂房作为阳极氧化、前处理、电泳、研磨工序厂房,5#厂房作为阳极氧化、前处理、电泳、研磨工序厂房, 6#厂房、7#厂房、8#厂房、1#宿舍楼和食堂用于建设2021年东莞重大项目“ (略) (略) 半导体材料生产项目”,将来入驻企业及“ (略) (略) 半导体材料生产项目”的生产厂房,将来入驻企业及“ (略) (略) 半导体材料生产项目”相关生产内容需单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实际生产规模以将来入驻企业申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0.5.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较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最终排入寒溪水;制纯水过程中产生的浓水作为清 (略) 政雨水管道。 项目的生产废水的产生量为2097m3/d,含镍废水经含镍废水预处理及高效蒸发器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到封孔工序,剩余3.004m3/d蒸发浓液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其它生产废水经阳极氧化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系统处理后,533m3/d(25.42%)各指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 (略)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中的 (略) 政污水管 (略) 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寒溪水,剩余部分1560.996m3/d(74.44%)经中水回用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后分类回用于阳极氧化生产线脱脂、碱洗、中和、化抛、阳极氧化、封孔及其清洗工序,前处理、电泳线的脱脂、酸洗、表调、磷化、陶化工序、印制线路板加工车间的显影及其清洗工序、研磨工序、喷漆工序、喷淋塔用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10.5.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阳极氧化车间废气 (1)酸雾、碱雾 项目阳极氧化车间设置为独立的密闭车间,采用厂房内部分隔断的方式,将阳极氧化区域整体进行密闭,同时,项目利用铝合金、阳光板对生产线区域进行整体围闭,将生产区域和非生产区域进行隔断,除工作人员进出口外不设置其他进出口,窗户为固定的检修窗。车间设置统一变频送风系统,保证抽风量微大于送风量,使整个车间保持略负压状态,阳极氧化生产线产生废气工位采取“侧吸+顶吸”的双重收集方式对挥发的酸雾、碱雾进行收集,则收集效率可达到90%以上,本次环评按照90%计算,项目硫酸雾、氮氧化物、碱雾由吸气罩及抽风机抽风收集引至楼顶的碱液喷淋吸收塔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58米,经处理各排气筒的酸雾(硫酸雾、氮氧化物)均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碱雾能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项目的酸雾、碱雾约有10%未被收集到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的酸雾在厂界外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抛光、拉丝和喷砂工序 项目在抛光机、拉丝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点对点收集,操作工位三面围闭(即操作工位两侧设置挡板),收集效率为80%,喷砂机均为密闭设备,设备顶部设有集气管道对喷砂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效率为85%,抛光、拉丝和喷砂粉尘进入风管抽至楼顶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58米,经处理后各排气筒的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抛光、拉丝过程中约有20%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喷砂过程中约有15%左右的粉尘为无组织排放,由于抛光、拉丝、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质量较大,沉降较快,项目抛光、拉丝、喷砂生产时门窗关闭,因此未收集的抛光、拉丝、喷砂粉尘约有80%沉降在车间内,经预测,项目周界外粉尘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喷涂车间废气 (1)调漆、喷漆、烘干工序 项目自动喷涂生产线烘干段为自动连续性密闭设备,仅在设备的两端预留进出工件口。设备内配套有风管由引风机收集废气,一定程度上保证设备内部呈微负压状态,水帘柜喷漆线、自动喷涂生产线喷涂段、调漆房拟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同时采用厂房内部分隔断的方式,将水帘柜喷漆线、自动喷涂生产线的喷漆段进行整体围闭,水帘柜喷漆线、自动喷涂生产线喷涂段、调漆房拟设置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同时采用厂房内部分隔断的方式,将水帘柜喷漆线、自动喷涂生产线的喷漆段进行整体围闭,则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废气收集率可达90%以上,本次环评收集效率按照90%计算,调漆、喷漆、烘干车间废气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器+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58米,经处理后的调漆、喷漆、烘干有机废气的排放浓度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漆雾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在调漆、喷漆、烘干过程中的废气大约有10%未被收集到,即有10%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经预测,项目厂界外有机废气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均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漆雾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线路板车间废气 (1)印刷线路、印刷阻焊、印刷文字、烘干、固化、油墨调配和网版清洁工序 项目拟将丝印机、油墨搅拌机、涂布机、及烘干、固化设备(UV机、烤炉(用电)、烤箱(用电)、电隧道炉、烘干机(用电))设在密闭车间内(采用厂房内部分隔断的方式,将印刷线路、印刷阻焊、印刷文字、烘干、固化、油墨调配和网版清洁车间整体进行密闭,并不设窗,只留进出口),并在丝印机、油墨搅拌机、涂布机、及烘干、固化设备(UV机、烤炉、烤箱、电隧道炉、烘干机)的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可达到90%以上,本次环评按照90%计算。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的“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为58米,经处理后非*烷总烃可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VOCs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丝网印刷第Ⅱ时段限值。 项目在印刷线路、印刷阻焊、印刷文字、烘干、固化、油墨调配和网版清洁过程中的有机废气大约有10%未被收集到,即有10%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周界外VOCs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均 (略)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2)微蚀、蚀刻工序 项目酸性蚀刻机、碱性蚀刻机和抗氧化线均为自动连续性密闭设备,蚀刻液、微蚀液等药剂由设备配套的加药系统自动添加,无需设置投料口,仅在设备的两端预留进出工件口。设备内废气挥发槽上方配套有风管由引风机收集废气,一定程度上保证设备内部呈微负压状态,收集效率可达到90%以上,本次环评按照90%计算,碱性蚀刻机产生的氨气经收集后引至厂房楼顶的酸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酸性蚀刻机产生的酸雾经收集后引至厂房楼顶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抗氧化机产生的酸雾经收集后引至厂房楼顶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均为58米,碱液喷淋塔对酸雾处理效率可达90%,酸性喷淋塔对氨气的处理效率可达90%。项目盐酸雾及硫酸雾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及排放速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氨气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项目在微蚀和蚀刻过程中约有10%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经估算模式计算,周界外盐酸雾和硫酸雾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均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氨气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未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的要求。 (3)外型加工工序 项目在外型加工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在拟在设备产生粉尘的设备刀具处设置集气罩,点对点收集,操作工位三面围闭(即操作工位两侧设置挡板),形成一个并密闭空间,废气产生源与集气罩的距离极近,且控制风速不小于0.5m/s,收集效率约为80%,排气筒高度为58m,外型加工过程中的粉尘经处理后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在外型加工过程中约有20%的粉尘未被收集将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由于自由沉降和车间阻挡作用,向外逸散的粉尘量为无组织排放量的20%。经估算模式计算,项目周界外粉尘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前处理车间废气 (1)盐酸雾 项目拟将前处理生产线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酸雾废气工位采取“顶吸”的收集方式对挥发的酸雾进行收集。同时设置活动挡板,在槽体暂停工作时盖在槽面上,减少有害气体的挥发,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90%以上,本次环评按照90%计算。酸雾经收集后引至楼顶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58m,排放浓度及排放速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在酸洗过程中中约有10%的盐酸雾未被收集将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经估算模式计算,项目周界外盐酸雾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5、电泳车间废气 (1)盐酸雾 建设单位拟将电泳生产线酸洗槽设置为独立的密闭空间内,产生酸雾废气工位采取“顶吸”的收集方式对挥发的酸雾进行收集。同时设置活动挡板,在槽体暂停工作时盖在槽面上,减少有害气体的挥发,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90%以上,本次环评按照90%计算。酸雾经收集后引至楼顶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58m,排放浓度及排放速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在酸洗过程中约有10%的盐酸雾未被收集将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经估算模式计算,项目周界外盐酸雾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电泳废气 项目拟将电泳生产线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电泳废气工位采取“顶吸”的收集方式对挥发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同时设置活动挡板,在槽体暂停工作时盖在槽面上,减少有害气体的挥发,则收集效率可达到90%以上,本次环评收集效率按照90%计算,电泳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的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58m,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在电泳过程中约有10%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将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经估算模式计算,项目厂界外有机废气的最大贡献浓度点位均 (略)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6、锅炉废气 项目拟设1台4t/h和1台6t/h的天然气锅炉,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结合空气分级燃烧+喷淋塔装置,经处理后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7、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有效收集后经生物滴滤塔进行生物降解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气引至高空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项目污水站所在地较空旷,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厂界浓度不会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 8、项目物料储罐大呼吸 项目蚀刻液储罐大气污染源主要是蚀刻液在储罐中因温度变化产生的“小呼吸”废气及在进料和出料过程中产生的“大呼吸”挥发的有机气体,主要污染物为氨气和盐酸雾,经AERSCREEN模型估算可知,盐酸雾的最大落地浓度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氨气的最大落地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 10.5.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的相关噪声治理措施有: (1)从噪声源入手,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防噪处理; (2)在设备、管道设计中,注意防震、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并注意改善气体输流时流畅状况,以减轻空气动力噪声; (3)对风机、泵等除设置减振基础外,再设置隔音罩和消声器进一步降低噪声; (4)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本评价认为建设项目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在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10.5.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投产后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处理不当将对周围的环境以及人群产生影响。项目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普通原料外包装物、边角料、废粉尘和水喷淋装置捞渣、阳极氧化车间碱洗及水洗、中和后清洗、阳极氧化及其清洗、除灰后清洗废水 (略) 处理;废化学品原料桶中转物收集后交生产商回收处理后回用于原用途;废化学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废干膜、废胶片、沉渣、废液、污泥、废抹布、废线路板(次品)、漆渣、漆雾废渣、废RO膜、CO废催化剂、废过滤材料、含镍浓缩液和磷化渣等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对于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建设单位拟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因此,如处理与处置得当,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坚持在项目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项目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三、切实加强自我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四、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甚至增产减污。 五、定期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努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
公示时间 | 2023-10-18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