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上报的《南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南华县乡村振兴示范园有机蔬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续建)实施方案的请示》(南农请〔2024〕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南华县乡村振兴示范园有机蔬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续建)实施方案》
二、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及投资计划
在南华县乡村振兴示范园有机蔬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274亩蔬菜大棚。
三、资金筹措及管理
申请2024年中央南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
四、相关要求
(一)你局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你局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项目按时限要求完成,发挥预期效益;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高效;项目建设完工后,要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审计工作。
2024年3月1日
绩效目标申报表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盖章) | 南华县乡村振兴示范园有机蔬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续建)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罗美琼:* | ||||
主管部门 | 南华县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南华县 (略)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100 | |||||
其中:财政拨款(每项资金的名称和规模) | 1100 | ||||||
其他资金 | |||||||
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
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及州县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安排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元,用于实施南华县乡村振兴示范园有机蔬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续建),计划建设大棚面积274亩。大棚主体结构工程、大棚内滴灌系统、大棚外给水安装工程。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计划完成种植有机蔬菜(亩) | 824.87 | ||||
其中:计划建设大棚面积(亩) | 274 | ||||||
补助资金拨付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任务完成时限(月) | 10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亩均收益(元/亩) | ≧65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 0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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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涉及项目区群众满意度 | ≧90% | ||||
…… | |||||||
经办人:李兴荣 | 单位负责人:彭建林 | 上报时间:2024年1月15日 | |||||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脱贫攻坚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2.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二级指标进行填报,并细化为三级指标和指标值。 3.指标设置要突出脱贫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