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广晟财富商业广场购物中心装饰装修EPC工程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晟财富商业广场购物中心装饰装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略))已于2024年11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条款号 | 修改类型 | 原文 | 现文 |
3.2.3 | 修改 |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
3.3(3) | 修改 | (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3)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3.4.4 | 删除 | 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 |
二、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条款号 | 修改类型 | 原文 | 现文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 修改 |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机械设备:/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机械设备:/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 增加 | / | 免收信用良好企业或中小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证明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下载的、由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以下简称“信用报告”)为准,信用报告的生成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段内,超出该时间段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信用状况良好是指投标人信用报告中不存在重点关注信息、 (略) 罚信息、严重失信信息、风险提示信息。 2、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为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提供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补充公告附件2)。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3、若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为信用良好企业或中小企业的,需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补充公告附件3)。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发现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交人民币(略)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 | 修改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办理。 担保期限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结算审定完成并移交工程档案后止。(履约保函到期但本项目未工程结算的,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承诺无条件续保,如履约保函到期不提供续保则承担违约责任)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略) 担保等有效方式提供,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办理。 担保期限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结算审定完成并移交工程档案后止。(履约保函到期但本项目未工程结算的,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承诺无条件续保,如履约保函到期不提供续保则承担违约责任) |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 | 修改 | 当通过形式审查、资格审查、设计方案响应性审查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扣至0 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当通过形式审查、资格审查、设计方案响应性审查和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响应性审查并经算术校核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扣至0 分为止。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附表2:资格评审表第6条 | 删除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
附表2:资格评审表第7条 | 修改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附表6: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 修改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三、投标登记、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等时间重新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自 (略) 网站查询。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 (略)
日 期: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分部 |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 | 一、企业资信(25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10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略)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大于或等于(略)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任一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EPC等承担设计工作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工程获奖 | 10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类似工程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 (略) 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8分。 |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奖情况:获得国家级设计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省级设计奖项,每项得1分; (略) 级(含副省级)设计奖项,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第三方评价 | 5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自最新评审年度(2023年度)往前计算,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1)连续5个年度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2分; (2)连续3-4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1分; (3)连续1-2个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0.5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具有有效的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认证证书、绿色施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0.6分,最多得3分。 | ||||
二、施工组织设计 (75分) |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 25 | 1、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并有承诺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及保修等过程中,设计方、施工方紧密协作以满足项目的各阶段需求(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2分; 2、项目团队配备及资历完全满足或优于附表1附件《投入主要人员表》的得基础分2分,不满足《投入主要人员表》的本项不得分。在满足《投入主要人员表》的基础上: (1)项目负责人: ①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分,本项合计最多得2分。 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略)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合计最多得2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5年(含)或以上的,得2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4年(含)以下的,得1分;本项合计最多得2分。 (3)安全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5年(含)或以上的,得2分;具备建筑工程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4年(含)以下的,得1分;本项合计最多得2分。 (4)质量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5年(含)或以上的,得2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取得该职称证书4年(含)以下的,得1分;本项合计最多得2分。 (5)造价负责人:具备造价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备造价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合计最多得2分。 (6)装饰专业工程师:具备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个人员得1分,最高得2分; (7)暖通专业工程师:具备暖通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 (8)电气专业工程师:具备建筑电气、电子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5分; (9)设计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设计负责人参与过的单项合同额大于或等于(略)元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任一种: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EPC等承担设计工作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 |
施工总进度计划 | 15 | 工期计划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总进度计划、进度保障措施安排,得7分,无得0分; 计划明确,进度保障可行,措施为优的加3分;措施为良的加2分;措施为一般的加1分。 | ||
承诺施工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0日历天或以上为优,得5分;承诺施工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9日历天为良,得3分;承诺施工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4日历天的为一般,得1分。 | ||||
安全控制措施 | 10 | 针对本项目编制了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得7分,无得0分; 目标明确,体系完善,措施为优的加3分;措施为良的加2分;措施为一般的加1分。 | ||
质量控制措施 | 10 | 针对本项目编制了质量目标、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得7分,无得0分; 目标明确,体系完善,措施为优的加3分;措施为良的加2分;措施为一般的加1分。 | ||
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 5 | 针对本项目编制了绿色节能目标、绿色节能管理体系、绿色节能保证措施,得2分,无得0分; 目标明确,体系完善,措施为优的加3分;措施为良的加2分;措施为一般的加1分。 | ||
施工组织方案 | 10 | 针对本项目制定有施工总体组织方案、主要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工程重难点专项方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工程进行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得7分,无得0分; 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方案为优的加3分;方案为良的加2分;方案为一般的加1分。 | ||
总计 | 100 |
备注:
1.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1.1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额(略)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业 (略) (略) 。需提供 (略) (略) 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及 (略) (略) 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 (略) ”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
①项目 (略) 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 (略) 内存在对应业 (略) 内不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 (略) 内不存在对应业 (略) 内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时对业绩的评审以 (略) 内的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 (略) (略) 内业绩登记的姓名和岗位为准,如不能体现的,则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1.2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部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复印件,设计合同复印件,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或有经业主确认的完成证明材料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设计负责人的姓名和岗位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文件体现,如不能体现的,则提供该业绩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2.工程获奖:
2.1施工获奖①国家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级(含副省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结构、技术创新、设计类,建筑幕墙、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②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③境外工程不予计算。④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 (略) ” (略) 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2.2设计获奖:①国家级设计奖项包括但不限于: (略) 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市级(含副省级)设计奖项是包括但不限于省、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及省、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②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取。③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发证时间或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 (略) ” (略) 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3.第三方评价:
3.1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 (略) 、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国 (略) 或国家相关地方税 (略) 的纳税信用查询结果为准, (略) (略) 页信息页及税务机关颁发的证书扫描件(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 (略) 页信息页的或无提供证书扫描件的不计分),须含2023年度,否则不予计分。
3.2认证体系: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 (略) (http://**)上查询结果的截图,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证书编号或注册编号与查询结果一致,不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人员职称年限以职称证批准(或评审通过)日期或发证(或签发)日期中最早的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如职称证书为正高级或教授级的,其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其取得相应职称专业的副高级职称证书批准(或评审通过)日期或发证(或签发)日期中最早的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本评分表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件、网页截图(或查询页面)打印件、电子版证书文件等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电子印章且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提供证明资料内容模糊或不全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或辨认的,视为证明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该评分项不得分。
6.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认为其中标无效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情节严重程度予 (略) 罚。
7.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投入主要人员表》
岗位职务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施工专业人员 | |||
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 (略) 页截图 | 须提供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备“土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 | 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http://**”造价师注册 (略) 页截图 |
装饰专业工程师 | 2 | 具备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结构专业工程师 | 1 | 具备建筑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电气专业工程师 | 1 | 具备建筑电气、电子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 1 | 具备建筑给水排水施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暖通专业工程师 | 1 | 具备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造价工程师 | 1 | 具备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设计专业人员 | |||
设计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设计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 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职称证书 |
装饰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装饰设计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职称证书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须在有效期内); | 须提供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须在有效期内); | 须提供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职称证书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须在有效期内); | 须提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职称证书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须在有效期内); | 须提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职称证书 |
造价工程师 | 1 | 具有“土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 ; | 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http://**”造价师注册 (略) 页截图、职称证书 |
注: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扫描件。②须提供2024年11月在本投标单位( (略) )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③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上述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④项目管理 (略) 正式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 (略) ,则 (略) (略) 人员,下属子 (略) 的人员。⑤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 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本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照本函格式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优惠政策。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3: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略) (略) 、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满足招标文件中免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在投标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理解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我司的投标义务,本公司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