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吉隆人民法庭涉外民商事调解室改项目,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决定进行比选,选定中选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隆人民法庭涉外民商事调解室改造项目
2.最高限价:35.*元;
3.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
4.本项目评选方式:综合评选法
三、 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在人员、设备方面满足本项目需求;
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4.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中国 (略) 等查询结果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要求
1.报价单;
2.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类似业绩;
注:相关必须 (略) 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必须文件不予受理。
五、比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比选时间:2024年4月30日18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六、中标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 联系方式
单位:吉 (略)
联 系 人:达娃旺堆
电 话:*
附件:吉隆人民法庭涉外民商事调解室改造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