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略) | 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监测机构 |
1 | 河池 (略) (略) 理(铝合金阳极氧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河环审〔2022〕 (略) | 2022/8/1 | 河池市宜州区合利丰 (略) 理有限公司 | 宜州区 | 百色瑞泰节能 (略)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8- *** ,通讯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区 (略) (略) D区1楼103室河池 (略) 环评科,邮编: *** 。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