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至阳光集团热电供热管网工程(改造) |
| (略) (略) 砂山大道281号 | | 6500 |
| (略) | | 马坚 |
| 3400.00 | | 340.00 |
| 2024-03-10 |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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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整合关停阳光热电厂,保障新桥区域热用户需求,我公司拟对原管线进行改造。总长度约6500米,管线从周北热电东南角向南至伞墩东路,沿伞墩东路向东至东风大道,穿越东风大道后向南至山北横河,沿山北横河向东至红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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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固废物主要源于施工前期平整土地过程中,要清除原有生长在地面上的杂草等,从而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工程进入施工阶段过程要产生大量的建筑渣土;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人员居住的临时工棚,也会产生生活垃圾和废弃物。针对各固废物的性质,建议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作筑路材料;路线区域内的作物杂草,清运至垃圾箱中,送垃圾站统一处理;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避免随意抛弃。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固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
| 有环保措施: 根据对管道施工过程噪音分析,施工噪音主要来自三个施工阶段:路面挖掘阶段、管道铺设阶段、路面整理阶段。在路面挖掘阶段尽量采用人工挖掘,以减少对地下其它设施的损坏,但是在硬的路面上要使用挖掘机,会产生噪音,管道铺设阶段切割管道,因摩擦产生刺耳的撞击声,启动电焊机进行焊接,产生噪音;路面整理阶段有推土机、运输车辆等发出的噪音,以上施工过程的噪声级在75~95dB(A)范围内,为保证道路两侧居民区有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建议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最好限定在白天,并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噪防护,尽量选择对噪音不敏感的地方作高噪音设备的施工现场。虽然预测施工噪音有超标现场,但施工结束后噪音立刻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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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