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略)
二、项目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湖南大石街11号
中标(成交)金额:88(%)
评审总得分:93.0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食材采购项目(C(略)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1.采购人指定的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充足稳定的货源;具备良好的仓储能力和快捷的运输能力;能够按采购人的需求计划准时供应。2.保证每天早8:00前能将产品及时送到采购人地点。3.采购人要求供货时,必须将食品原料无偿配送至指定位置并完成装卸工作;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配送证,统一着装,干净卫生,语言文明;对配送的食品原料轻拿轻放,配合采购人检斤验货,保证外形完整并按指定位置摆放到位。配送菜品设施(如菜筐、鸡蛋筐、豆腐筐)等干净,无污渍。4.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送货车辆专车专用,并配有专车配货;车内、车外卫生整洁,车内空气流通,具备防污、防蝇、防腐、防冻设施。需保证所供货品生鲜与冷冻分离,不得一车全部供应。5.严格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提供服务。
服务时间: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后,供应商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同时在财政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2.保证每天早8:00前能将产品及时送到采购人地点。
服务标准:1.食材质量标准按照服务需求响应表中食材要求标准执行。2.验收标准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3.严格按照采购方的标准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云峰、王宁、徐玉凤、孙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略) (略) 大孤山街道韩家峪村
联系方式: 041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6号(所在层5层)
联系方式: 0412-(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倩、崔馨予
电 话:0412-(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
【BZ(略)】食材采购项目.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上传)_1.png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上传)_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