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略) 委托,我中心对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略) 上交易方式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交易编号 | 用地 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出 让 起始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产业准入类别 |
河公易土〔2024〕29号 | (略) (略) (略) 北边、兴业大道西边。 | *.91 | 一类工业用地 | 5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计。 | 2.0≤容积率≤4.0,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建筑高度≤80米;可配套适量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生产必须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建筑间距:满足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用地其它指标及主要公建配建 (略) 高新技 (略) 管理委员会国土 (略) 等相关职能部门 (略) 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要求执行。 本地块投资、产出及税收强度:投资强度*元/公顷(*元/亩)以上,年产出强度*元/公顷(*元/亩)以上,年税收强度*元/公顷(*元/亩)以上。 | 451.7564 | 100 | 15 | 箱包 生产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注册地 (略) (略) 的,需在竞得土地后一个 (略) (略) (略) 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独立法人企业。
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上竞买申 (略) 选项,并按系统提示在申请书中注明相关条款( (略) 的出资构成,拟成立时间等)。
三、交易时间及要求
1、本次出让公告发布期限: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3日。
2、挂牌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3日16时止;交纳保证金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31日16时止。
网上交易期间,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3、申请 (略) 上交易前,可根据交易系统的指引到指定的地方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即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联合竞买的,应分别办理数字证书。
4、竞买人可通过系统填写意向宗地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当打印《履约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信息须一致)。交易系统在接收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的到账信息颁发《保证金到账确认书》。
5、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 (略) 上报价。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通过交易系统公布。网上报价期限截止后系统默认有效竞买人全体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通过限时竞价决定竞得人;若限时竞价过程中无人报价,且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低于出让底价, (略) 上报价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具 (略) 上交易系统的运行程序为准。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交易宗地的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有关交易宗地的出让文件。
2、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出让公告的有关款项种类均为人民币。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 (略) 上交易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 (略) 上交易出让, (略) 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5、竞买保证金在竞 (略) (略) 签订《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自动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6、竞买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五、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交易公告土地出让信 (略) (略) 网、 (略) 场网http://**)、 (略) 土地 (略) 上交易系统http://**:9020/) 、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告栏显示屏获取本次交易宗地的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1、 (略) 址:http://**:9020/
2、联系地址: (略) (略) 85号四楼
3、联系电话:0762-*(土地矿产交易部)、0762-*(财务部)
4、 (略) 高新技 (略) 管理委员会国土 (略) 咨询电话:0762-*
5、数字证书(CA证书)咨询电话:0762-*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