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镇人民政府: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25年第二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预通知》(2024年12月6日)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抚市镇东安村至陈东乡岩太村乡道改造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11-*-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略) 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镇东安村、陈东乡岩太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略) 镇东安村至陈东乡 (略) 进行提升改造,线路全长约8.38公里,拟 (略) 标准建设, (略) 面宽6.5米,设计速度20km/h,采 (略) 面。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共需务工人员102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共计272.*元,占以工代赈补助资金的34.1%,人均增收2.*元。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69.*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 (略) 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略) 发 (略)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