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略) ,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博罗县园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凤山村)》已编制完成,并于2022年7月21日经惠州 (略) 批复同意( (略) :惠市自然资函〔2022〕 (略) )。现予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调整原因
为大力发展博罗丝苗米产业,打造博罗丝苗米亮丽品牌,培育农村经济发展动能,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 (略) )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 (略) )等相关规定,在坚持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原则下,将园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及可视同有条件建设区管理的区域(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允许建 (略) 调整,保障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
二、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保有量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入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因此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后不会对耕地保有量任务产生影响。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范围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略) 调整后,园洲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3)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拟在园洲镇凤山村调入城乡建设用地3.3330公顷;同时拟在园洲镇白马围村调出城乡建设用地3.3330公顷。城乡 (略) 调整后,园洲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博罗县 (略) 公告,同时在园洲镇人民政府以及方案涉及的凤山村、白马围村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件:
附件1:关于对《博罗县园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凤山村)》的批复.pdf
附件2:《博罗县园洲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凤山村)》相关规划调整图件.pdf
博罗 (略)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