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4〕58号
闽侯县振 (略) :
贵司关于审批安平浦流域排口溯源整治项目(第一批)项目建议书的函(侯振司函〔2024〕10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安平浦流域排口溯源整治项目(第一批)项目建议书。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平浦流域排口溯源整治项目(第一批)(项目编码:2405-*-04-01-*)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振 (略)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消除返黑返臭隐患,提升周边生产生活环境,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1.新城丽景A、B区、环卫所、 (略) 旁共4个分流井进行改造,新增电动闸门9个;2.对东利大厦泵井进行改造,增设一台3KW潜污泵,对控制柜及压力管进行改造更换;3.对三福社区DN800污水管进行潜水封堵,对井壁四周预处理后用环氧树脂进行喷涂;4.开展第一批液位计安装工程,利用旧泵井增设液位计7个,实时观测液位的情况,联动排口科学调度;5. (略) 政 (略) 及排口排查,排查经开区雨污水管线约20公里。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6个月。
请项目业主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