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略) 延平区斜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延平区炉下镇 | (略) 延平区炉下镇政府 | (略) | (1)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在炉下镇10个村组采用“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工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生活污水量2000m3/d。主要构筑物:格栅井10个、前处理池2000m3、地下渗滤田4800m3、人工湿地2600m3、放流槽等。 (2)斜 (略) 工程:①建设污水处理设 (略) *m。②建设污水入户管*m。 (3)环保公厕工程:建设环保公厕2座。 (4)水体生态修复工程:斜溪流域水体生态修复及生态护岸建设8km,河道清淤*m3。 (5)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建设斜溪流域湿地公园0.85km2。主要建设工程为土方工程*方(堆岛三座)、 (略) 工程3公里、上木种植*平方,下木种植*平方,停车场一座等。 (6)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深化村庄垃圾治理,新增生活垃圾转运一项。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施工管理措施 (1)严格记录施工前植被状况,施工完成后可采用喷播草籽等方法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使生物损失量降到最低。 (2)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工活动区域,对因施工而遭到破坏的植物,在施工完毕后应进行补偿。 (3)选择合适的施工期,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施工结束后尽早恢复。 (4)做好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护,保持河水泥沙量增加不明显,减少对下游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 (5)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要统一清运,河道堤岸清理修整后,马上进行景观绿化建设。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施工,以降低雨水对水土产生的水力侵蚀。如无法避开雨季施工,则应和气象部门保持联系,降雨前即对施工区加以覆盖,减轻水土流失。 (2)应在作业区做好排水系统设计,保持排水畅通。 (3)应在作业区下方的不同标高处设置挡土墙或等高拦沙沟。 (4)开挖的表面浮土应移至附近存放,并在四周修建围护栏,以免造成剥离土冲刷流失,以便于开挖后恢复过程中使用。 (5)土料挖填和输运应做到随挖、随运并尽量同步压实,减少松散土的存在。应准备一定数量的雨天覆盖物,在雨季时可随时将裸露的开挖地面覆盖起来,以降低水土流失的影响。 (6)对原有的和规划的绿化地段,应尽快采取植树种草恢复植被等生态防护措施,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3.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绿化用水,不外排。 (2)施工材料不得随意堆放在岸边,避免雨水冲刷进入河道。 (3)定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一旦发现滴、漏油现象,应立即送到附近的机修厂进行维修。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各工段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平整压实,防止尘土飞扬。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防尘布苫盖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并定期喷洒抑尘剂或喷水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2)根据工程长度配置洒水车,对施工区进行洒水降尘,保持车 (略) 面清洁、湿润,同时在车辆出入口竖立减速标牌,限制行车速度,减少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 (3)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按 (略) 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尽可能减少运输扬尘对沿线居民的影响。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 (略) 扬尘影响。经过居 (略) ,干燥天气要求每天洒水3~4次。 (4)可采用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 (略) 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覆盖防尘 (略) ;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三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 (5)加强施工管理,坚持文明装卸。合理安排施工 (略) 线,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控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路经居民区集中区域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6)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并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在施工前应按有关规定配置尾气净化装置,确保其尾气排放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应使用高标号的燃油,禁止使用含铅汽油,确保其尾气排放可达相应的排放标准。 (7)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和车辆进入工区,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 (8)扬尘、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害,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应做好劳动保护,如佩戴防尘口罩、面罩。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空气污染。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高效率、低噪声设备,禁止噪声超标的机械进场,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的同时运转,并注意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常操作,保证在正常工况下运行。 (2)施工车辆在行驶途中经过居民集中区时,应限制行车速度、禁鸣喇叭。施工场地的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目标,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使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禁止夜间(即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即12:00至14:30)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建筑施工等活动,如果需要施工作业,应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 6.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废料和施工废料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 (2)施工人员不随地乱扔垃圾,更不能将垃圾扔入施工工段附近的河中或堆放在其岸边。施工时产生的生活垃圾可依托当地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收集后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3)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采用原位固化技术,干化后的淤泥禁止乱堆放,可运往湿地公园用于景观梯田及岛礁建设。 运营期环保措施 本次项目工程涉及生态护岸、河道清淤泥、生态修复、 (略) 及污水站建设、垃圾中转站建设、环保公厕、湿地公园建设。建设完成后对项目斜溪流域水环境有正面影响。 1.湿地公园管理措施 湿地公园运营期产生影响的为项目建成使用后,周边人员在休闲散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塑料纸、零食袋等垃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措施,可通过设置垃圾桶,收集活动人员产生的垃圾,并由环保部门统一清理。 2.生态护岸管理措施 生态护岸建成后应加强河流流域环境管理,加强环保宣传,严禁周边居民河道周边垃圾倾倒等行为。可有效地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
一、公示时间: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9-*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延平区行政服 (略) 延平生态环境局1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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