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支撑邀标采购意向公示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闽农建〔2023〕8号)有关精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负责全县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要以列入年度建设任务前3年的年度国土变更成果数据为依据,项目储备面积需达到后两个年度建设任务规模; (略) 县农业农村部门及项目业主对工程质量负监管责任。鼓励县级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隐蔽工程进行专业监管。
为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准确性,避免项目非耕地和重叠现象,提前做好后续项目选址储备工作,同时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质量监管,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单位为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支撑。现将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公开如下,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来函报价。
一、项目内容
项目承担单位需完成以下内容:安排专人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选址和图斑核对工作;申报立项项目的前期图审工作;填报、维护和管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系统,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建工程进行质量监管;邀请水利(工程)专家现场核查在建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隐蔽工程建设情况),专家根据监理上报进度报表复核工程量完成情况,并出具整改意见。
二、招标预算:8.6万元(总价包干)
三、招标方式:邀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资质:具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测绘单位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质:具有水利水电、测绘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三)项目质量要求
1、需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福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等国家、省级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技术规定。
2、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监督整改意见。
3、需按相关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达到规范优良水平。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四)其他要求
1、为配合项目实施,需承诺成 (略) 内设立服务点(分公司、项目部或办事处)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已有服务点(分公司、项目部或办事处)的,提供营业执照及不少于1年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2、参加我局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五、资金拨付: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4年1月12日(周五)12: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通过快递寄送到寿宁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需提供材料
1.报价单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质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成 (略) 内设立服务点(分公司、项目部或办事处)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的承诺书,已有服务点(分公司、项目部或办事处)的,提供营业执照及不少于1年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6.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需出具承诺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公章,并要密封、盖骑缝章;
八、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项目开标将于2024年1月12日(周五)12:00在寿宁县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九、评标
资格及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按最低价中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衔154号
联系人:游静婷
电话:0593-*
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