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高新-信息化设施建设项目(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智慧高新-信息化设施建设项目(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略) 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2024]项批新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高投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高投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略) 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与科学技术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2024]项批新2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广奕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社会 (略) ,包含无人机机场、 (略) 、综合气象站、AI智能分析系统、综合管控系统、三维可视化立体防控模型等;对高新区视频监控点位进行增补约350处, (略) 及设备用房改造。以“现代化”“智能化”的视频资源应对各种的社会治安形势、群体性事件等情况。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含委托第三方进行施工图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类(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通信与广电)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通信与广电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21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 (略) (略) 》(http://**)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入口,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11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和 (略)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高投 (略)
地 址: (略) 沿滩区板仓工业 (略) 1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 08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广奕 (略)
地 址: (略) 自流井区丹桂街东段泰丰大厦一区 26 楼 14、17、1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0813-*
传 真: 0813-*
电子邮件: *@*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略) 华商国际城支行
账 号: 3090 1200 0000 0489 01
2024年08月2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