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 (略) :
报来《临时用地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同意你公司使 (略) 柳江区穿山镇竹山村部分土地用作柳州 (略) 柳州至梧州段LWZQ-1标新兴屯生活用房与三台屯生活用房临时用地。具体情况分别为:
地块一: 位于柳江区穿山镇竹山村新兴屯东北侧约0.60km处,临时用地面积0.5352公顷,其中旱地0.2559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2793公顷,涉及占用及损毁永久基本农田0.2216公顷,临时用地用途为生活用房,作为新兴屯生活用房使用。
地块二:位于柳江区穿山镇竹山村三台屯东侧约2.50km处,临时用地面积0.6020公顷,其中旱地0.3754公顷、乔木林地0.2266公顷,涉及占用及损毁永久基本农田0.3752公顷,作为三台屯生活用房使用。
临时用地使用时间自批准之日起算,临时用地终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使用范围详见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按规定在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
你公司应严格按批复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破坏土地;如造成土地破坏的,应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复垦并通过我局验收。如无条件复垦或复垦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由我局委托其他单位实施复垦,所需费用从已缴的土地复垦费中扣除,原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不足的,应补缴不足部分。
因临时用地具临时性,不具有土地所有权,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或政策性要求搬迁,你公司应无条件自行拆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