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3月至2024年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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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省档案馆后库2024年数字化加工监理项目 | 采购内容:完成2024年档案数字化数据审核工作;主要功能或目标:负责完成*画幅全文扫描图像及*条目录的数据审核工作,负责做好2024年档案数字化项目实体档案和数字化成果的安全监管和监督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难题。;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级)。三年来未发生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无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等保密违法行为记录。2.具有3个及以上档案数字化项目成功案例。3.驻场至少10人,其中两个加工场地负责人均有2个及以上档案数字化项目工作经验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驻场人员需具备2年及以上档案数字化工作经验,具有档案、中文、历史、图书馆学等相关文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档案培训机构颁发的档案培训证书。驻场工作人员在项目运行期间应保证队*稳定,人员变动不得超过50%。其他要求: 1.数字化软件、安全软件等由供应商自行解决,所使用的软件应为正版软件。2.供应商提交的数据格式须符合采购方相关标准要求。3.供应商对提交的数据质量终身负责。4.供应商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升级、安装软件时需要携带存储设备进场的需经采购方工作人员批准,并在采购方工作人员陪同下完成软件的升级、安装工作。5.供应商须有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加工场所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6.加工场地分为数字化加工场地和目录著录场地,数字化加工场地位于 (略) 凤县,目录著录场地位于陕西省档案馆。加工场地所需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为保证数据安全,进入加工场地的计算机应配备全新硬盘(容量≧1T),离场时所有使用过的硬盘无偿交付给采购方。。 | 37.00 | 2024年04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陕西省档案馆
2024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