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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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钢都管理区新民屯村 | (略) (略) | 沈阳汇邦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23817平方米,建筑面积5403平方米,主要建设2台29MW燃煤锅炉,配套建设锅炉房、水泵间、烟囱及烟道、脱硫泵房及脱硫水池、软化水系统、储煤输煤系统、除灰渣系统、变电所、地中衡、综合楼、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热系统和废水、废气处理系统等(详见“报告书”)。项目总投资49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7万元。 | 1、废气:锅炉烟气经“PNCR脱硝+布袋除尘+氧化镁法脱硫”工艺(脱硝效率不低于55%、脱硫效率不低于90%、除尘效率不低于99.5%)处理后通过70米高烟囱排放,两台锅炉共用1根烟囱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要求。设置半封闭储煤库及全封闭灰渣库,卸煤及储煤过程洒水降尘,煤仓密闭;煤炭输送采用密闭输煤栈桥,并在落煤点设置水喷淋设施;除渣工序、脱硫用氧化镁投料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粉煤灰采用气力输送;厂区地面及道路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物料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2、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锅炉循环系统排污水、地面冲洗废水、脱硫系统废水全部用于冲渣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炉渣、粉煤灰、脱硫沉淀物等全部外售综合利用;脱硫剂及脱硝剂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脱硫循环水池、沉淀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 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张贴公示等方式进行,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参意见。 |
(略) (略) 建设项目(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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