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保障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目标保障体系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单位: (略) 海淀区某单位
二、项目名称:目标保障体系建设
三、项目编号:2024-JYBQHX-W3001(01)
四、采购需求概况:
(一)需求明细:目标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基础软硬件及安装部署。
(二)采购方式:依托采购服务站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3月份采购,8月底前完成全部安装调试,交付验收。
(四)交付地点: (略) 海淀区
(五)预算金额:500万元
(六)公示时限: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21日
(七)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具备军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证书,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8.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技术要求:联系我单位了解具体情况。
六、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通过线下专人送达的方式向我单位提交反馈纸制材料,并在军队采购平台意向公告正文采购意向反馈一栏填写“详见线下提交的纸质材料”。如果在反馈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我单位。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征集供应商意见建议,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本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目前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军队采购网公告时间为准。
联 系 人:巩老师、赵老师
电 话:010-*、010-*
地 址: (略) 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