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略) (略) 理金属件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河 (略) (略) 理金属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项 (略) 城乡一体 (略) 商都大道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通过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工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一、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 (略) 络查阅方式:
链接: http://**提取码: k5iy
二、纸质报告书查阅途径
查阅纸质版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者环评编制单位联系索取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 (略)
单位地址: (略) 城乡一体 (略) 商都大道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mailto:*@*q.com">*@*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豫 (略)
单位地址: (略) 高新技 (略) 枫杨街15号
联系人: 史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q.co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可通过填写附件1公众参与调查表并将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4)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河 (略)
2024年11月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