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电厂城市更新项目-重庆美术公园重庆电厂区域(二期)工程七标段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九龙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略) | 详见招标文件 | 90 日历天 | 详见招标文件 | 2024.9.25 | * | 向林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 *7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