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关于支付2023年海南就业驿站(大安站、万冲站、黄流站、佛罗站、莺歌海站)
管理运营服务项目费用第二笔款项的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委托海南 (略) 负责管理运营2023年海南就业驿站(大安站、万冲站、黄流站)的日常工作,服务期限为*年(大安站、万冲站自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黄流站自2023年6月9日起至2024年6月8日止)以及委托乐东杜斌 (略) 负责管理运营2023年海南就业驿站(佛罗站、莺歌海站)的日常工作,服务期限为*年(自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经2023年度考核,海南就业驿站(大安站、万冲站、黄流站、佛罗站、莺歌海站)均评为优秀等次。
现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书相关条款规定,拟拨付海南 (略) 管理运营2023年海南就业驿站(大安站、万冲站)第二笔款项*元整(即*元×50%=*元)和海南就业驿站(黄流站)第二笔款项*元整(即*元×50%=*元)以及拟拨付乐东杜斌 (略) 管理运营2023年海南就业驿站(佛罗站、莺歌站)第二笔款项*元整(即*元×50%=*元)。
以上三项金额合计为*元(即*元+*元+*元=*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就业局提出。
监督电话:0898-*(县人社局)、0898-*(县就业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