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于都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5618.54万元,其中本项目投资约2165.65万元。
2.2建设规模:治理图斑总面积约1196.49亩(其中一标段约395.23亩,二标段约801.26亩)。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内容:具体为场地平整、复绿、复垦、护坡固坡、绿化、排水沟等建设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2.6计划工期:约30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含一标段和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①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 (略) 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③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工环或岩土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拟派的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原件的扫描件(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新注册时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社会保险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由授权委托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2月1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3日10时30分,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
7.3本次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
7.4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本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 (略) 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6本批次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调整实施范围或增减工程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7.7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 (略) 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8本项目招标由于都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于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97-*
联系地址: (略) 于都县长征大道
代理机构:江西中天建设 (略)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章贡区达芬奇国际中心1号楼705室
监督部门:于都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
2023年01月20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 (略) 于都支行
2、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 (略) 于都县支行
3、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 (略) 于都支行
4、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 (略) 赣州于都支行
5、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 (略) 于都支行
6、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 (略) 于都支行
7、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江西于都农村 (略) 站前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