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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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北路(辽河大街-清河大街)道路工程项目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北路(辽河大街-清河大街)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 长沙 (略) | 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迁改工程。其中新建胜利北路全长687m,红线宽77m,设计断面为四块板结构;新建污水管道759.5m,雨水管道1436m;安装路灯48盏;对中央分隔带、机非分隔带、人行道绿化带绿化;通讯线和电力线迁改。道 (略) 主干路,呈南北走向,起点为现状清河大街路,修筑终点为辽河大街,设计速度60km/h,采用双向8车道布置。车行道面积31518.33㎡,人行道面积13069.31㎡。 |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该项目施工期间的废水排放主要包括施工车辆、机械轮胎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范围内只简单冲洗施工机械、车辆的轮胎,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设施,不外排。 本项目运营期不设服务设施,因此该项目在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在道路建成投入运营后,道路交通对沿线水质的主要影响因素是运行车辆所泄漏的石油类物质,通过地表径流流入污水收集井。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气体污染物是扬尘、汽车尾气、沥青烟。采取及时洒水降尘、按时冲洗运输车辆轮胎、大风天气下不施工,剩余暂时不用的施工材料、砂石料及时用苫布覆盖;摊铺沥青尽量安排在交通流量小时间段错峰进行铺设,规范沥青铺设操作等控制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空气污染源是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空气污染物是NO2、TSP和烃类物质等。为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本环评采取以下控制措施:(1)加强交通的管理,提高道路的利用效率和通行水平,减少因拥挤塞车,怠速行驶造成的大气污染;(2)加强路检,对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要求强制性改造,对已到报费期的车辆强制报废;(3)加强绿化,利用植物来吸收污染物,减轻污染。 3.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降噪(1)在施工场界处设置实心围挡措施,阻挡施工噪声传播;(2)尽量避免夜间(22:00-06:00) 施工;(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等,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 2011)。 道路运营后,车辆的发动机、冷却系统、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另外,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也会产生噪声。由于道路路面平整度等原因而使高速行驶的汽车产生整车噪声。采取以下措施降噪:(1)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制车况差、超载的车辆进入;(2)加强路面养护工作;(3)在敏感点路段附近设置禁鸣、限速标志;(4)设置绿化带。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所产固体废物主要是道路工程中开挖的土方、清表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表垃圾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开挖土 (略) (略) 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道路建成通车后,交通垃圾如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废弃物也对沿线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为减轻交通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在道路两侧设分类垃圾收集箱,最终由环保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前剥离的表土直接运至表土堆场暂存,加盖苫布防止水土流失,待项目开展绿化工程时运回用作绿化覆土,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对道路沿线的土石方、筑路垃圾等固废废物进行全面清理,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及道路绿化;项目运营期加强绿化工程的养护,将水土流失影响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