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焦志勇等同志相关职务的批复
关于免去焦志勇等同志相关职务的批复
中共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
你集团《关于建议免去焦志勇等同志垂直兼职职务的请示》(开集党〔2024〕11号)文已收悉。经区国资委党委会研究,现就审批结果、后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批结果
1、免去焦志勇同志上海 (略) (略) 董事职务;
2、免去夏刚同志 (略) 董事长、上 (略) 执行董事、上海 (略) 执行董事职务。
二、 后续工作要求
你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对上述垂直兼职应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妥职务任免(报区国资委备案)、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略) 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略) 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