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HTC-GC- ***
致:全体投标人
(略) 文件中有以下修改及补充:
1、原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略) 分修改,请以最新“工程量清单”为准。
2、删除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4)提供由政府认定的第三方机 (略) (略) 靶位、电 (略) (略) 设施设备的产品认证证书。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1. 评标方法” 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略) 分50分, (略) 分20分, (略) 分30分。 (略) 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2.1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 (略) 价格折算后,按照本章第2.2款对技术 (略) 评审,按照评审的得分顺序,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
(略) 分:50分 (略) 分:20分 投标报价: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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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成本评审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或本章附件C(如有时)所规 (略) 评审、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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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有效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的总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为:S(评标基准价)= amin,amin为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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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 (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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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略) 分 |
技术要求(25分) |
1、精度射击靶携靶接口能安装单靶杆和双靶杆,靶面类型支持身靶和胸环靶,靶面平均受弹能力≥10发/平方厘米(7.62mm口径)。 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得5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依据。 2、便携式精度射击靶报靶显示装置,电池连续工作时间≥8小时,报靶正确率≥98%。 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得5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依据。 3、远程控制精度射击靶,能够通过总控系统 (略) 无线控制。 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得5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依据。 4、精度射击靶能够适应各种手枪、步枪,适用射击距离10m至200m。 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得5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依据。 5、战术靶机系统靶车可实现遥控控制,速度可调节高、中、低三档。 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得5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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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13分) |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保密保卫施工措施、工程进度计划 (略) 综合评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全面、具备可实施性得13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较全面、具备可实施性得9分;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全面、基本具备可实施性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可并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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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报告(4分) |
1、 (略) 用防弹钢板满足在常温条件下,射距10m,20m,30m,使用95式自动步枪配备普通弹,达到钢板冲击面最大弹痕深度≦0.8mm,背面弹痕高度为0。满足上述要求得2分。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2、 (略) 用防弹玻璃弹伤深度≦5mm,透光度≧75%。满足上述要求得2分。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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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响应(2分) |
承诺售后服务两小时内响应,二十四小 (略) 处理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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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 (略) 综合评分,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详尽得6分,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较详尽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不详尽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可并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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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略) 分 |
综合能力(6分) |
1、具备国家 (略) 企业资格认证的得2分; 2、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得2分 3、3A信用认证证书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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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10分) |
2014年1月至今投标人同类产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200万元以上同类业绩得2分,最高可得10分 注:提供同类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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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4分) |
(略) 使用的相关设施设备为节能产品的得2分,为环境标志产品的得2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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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 |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有效评标价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评标价每增加2%,扣0.5分。 不足1%按差值扣除,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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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 (略) 人有利或不利的原则,在其投标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价为准)上扣减或增加 (略) 价格折算。 2、 (略) 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但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的设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本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加或减)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价为准)上下10%的幅度。对某投标人的报价量化折算时,超过10%上下幅度的,以正负10%计算评标价。 4、 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配置评审,应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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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标程序 |
详见本章评标详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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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价格折算 |
单价遗漏 |
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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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术修正 |
按照本章第3.1.3款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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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扣除 |
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参加投标的,对其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略) 、 (略) (含 (略)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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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 |
4、报名截止时间修改为:10月29日16:00( (略) 时间)。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 * 日10:00( (略) 时间)。
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涉及以上修改的,相应修改,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