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宁亚 (略) 新材料、生物缓冲剂及配套工程B4车间产品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8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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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济宁亚 (略) 新材料、生物缓冲剂及配套工程B4车间产品变更项目 | 济宁亚 (略) | (略) 金乡县济宁化工产业园 | 山东 (略) | 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济宁新材料产业园济宁亚 (略) 内,依托现有B4生产车间进行建设。B4车间现有1条200t/a医药级氨*三醇生产线及1条多产品生产线,拟建项目对原有多产品生产线进行改造,保留Bis-Tris、Tris-HCL、Tricine3种产品600t/a,医药级盐酸胍和医药级异硫氰酸胍不再生产,增加MOPSO-Na、MOPSO、BIS-TRIS*烷、EDTA-3K、ACES、ADA、*叉、EGTA、BES、TES、PIPES-2Na、PIPES、BICINE-Na、磺酸铵盐、PHB15种产品共190t/a,技改后原有多产品生产线由5种产品变为18种产品共790t/a,另外在B4车间内新建1条年产20t/a PNPP和50t/a*氧基(五氟)环三膦腈生产线。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技改项目建成后,B4车间年运行7200h,总产能为1060t/a。 | 一、废气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投料包装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车间废气、储罐区废气等。 技改项目多产品生产线工艺废气经车间两级酸洗+两级碱洗+一级水洗预处理,新建生产线工艺废气经车间两级碱洗+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一并与三效蒸发废气、罐区废气、危废库废气进入厂区现有RTO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车间投料、包装等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车间其余低浓废气经车间一级碱洗+一级水洗+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2024年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及表2、《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表1、《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一般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治理设施未收集到的废气及装卸过程产生的废气。项目运行时应加强管理,对生产设备及管线进行定期检修,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反应釜应采用管道供料、底部给料或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应采用导管贴壁给料,反应釜呼吸管道设置冷凝回流装置;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中间储罐,减少物料的转运次数和周转量等,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影响。 项目无组织废气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2024年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表2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离心母液、塔底废水、离心废水、结晶釜废水、冷凝废水、浓缩釜废水、工艺废水、中和分层废水等)、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和纯水制备系统废水。 项目产生的高盐废水(离心母液、中和分层废水、喷淋塔废水)经三效蒸发装置预处理后与其余废水一并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m3/d,处理工艺为“物化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2024年修改单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排入山东公用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盐、废包装袋和污泥等。废活性炭、蒸馏釜残、废盐、废包装袋和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四、噪声情况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